关于举办“明视康杯”第十一届浙江省少年文学之星征文比赛的通知

2017-01-19
来源:

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文学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,培养和提高少年儿童的阅读写作能力,繁荣发展少年文学事业,推动全民阅读,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,经研究,浙江省教育学会举办“明视康杯”第十一届浙江省少年文学之星征文比赛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征文主题:我眼里的世界

二、参赛时间

2017年1月5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。

三、组织机构

本次征文比赛由浙江省教育学会主办,浙江省少年文学分会、浙江省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分会、浙江省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分会、《少年文学之星》杂志社承办,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校园文化建设专项基金特别支持。

四、参赛对象

全省小学二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在校学生均可自愿参加。

五、参赛须知

1.参赛作品必须与征文主题相关,题目自拟,体裁不限,字数不限,内容积极向上,具有较强的文学性和少年情怀。

2.参赛作品必须系本人创作、未正式出版过的作品。严禁抄袭、请人代写,一旦发现,取消比赛资格。

3.参赛作品不退稿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征文比赛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。

4.获奖作品将在浙江少年作家网公示,确认没有舞弊等问题后,下达获奖通知。

六、投稿须知

1.参赛作品正文用宋体四号电脑打印,必须以《“明视康杯”第十一届浙江省少年文学之星征文比赛报名表》为封面,并详细填写相关资料,不要重复投稿。

2.每个参赛者至多送2件作品,每件作品单独装订,请勿送作品集或文集。

3.小学组写作辅导材料及参赛报名表刊登在2017年第3期《少年文学之星》杂志上,中学组(初中、高中)写作辅导材料及参赛报名表刊登在2017年第4期《少年文学之星》杂志上,非浙江省少年文学分会会员可自愿向杂志社(电话0571-87896743)购买。

4.稿件寄送: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7层 浙江省少年文学分会收,电话:0571-87896743,邮编:310012,信封上标明“少年文学之星”,集体组织征文的学校、单位请统一寄送(填写附件5:“明视康杯”第十一届浙江省少年文学之星征文比赛集体参赛登记表),同时将作品电子稿(注明作者姓名、学校、班级、指导老师等信息)发至snwxxh@126.com,邮件主题为(学校集体投稿:学校名称;学生单独投稿:学生姓名+作品名称)。纸质稿和电子稿缺一不可。

七、奖项设置

1.本次征文设小学A(二、三、四年级)、小学B(五、六年级)、初中、高中四个组别。具体奖项设置如下:

“少年文学之星”奖:小学(A、B)组6名,初中组3名,高中组3名;

一等奖:各组来稿量的1%;

二等奖:各组来稿量的2%;

三等奖:各组来稿量的3%;

优秀奖:各组来稿量的4%;

园丁奖:指导老师获相同级别园丁奖。

特别组织奖:小学1个,中学1个。

组织奖:小学20个,中学10个。

团体特等奖:小学2个,中学2个。

团体奖:小学30个,中学15个。

请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学会将本通知转发到所属中小学,并落实人员担任大赛联络员,切实做好征文比赛的宣传发动工作。2017年3月10日前把联络员回执(附件5)上报浙江省少年文学分会(电话:0571—87896743,邮箱:snwxxh@126.com ,负责人:宣老师。)


附件:

1.“明视康杯”第十一届浙江省少年文学之星征文比赛评奖及奖励办法

2.“明视康杯”第十一届浙江省少年文学之星征文比赛组委会名单

3.“明视康杯”第十一届浙江省少年文学之星征文比赛小学组报名表

4.“明视康杯”第十一届浙江省少年文学之星征文比赛中学组报名表

5.“明视康杯”第十一届浙江省少年文学之星征文比赛联络员回执

6.“明视康杯”第十一届浙江省少年文学之星征文比赛集体参赛登记表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浙江省教育学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7年1月5日


抄送:省教育厅,省新华书店

浙江省教育学会秘书处 2017年1月5日印发




附件1


“明视康杯”第十一届浙江省少年文学之星

征文比赛评奖及奖励办法


一、评奖办法

1.征文评奖分海选、初评、复评、现场作文评比(复评成绩前30名,时间、地址另行通知)、终评、公示六个阶段,具体办法参照前十届。

2.园丁奖评奖办法:“少年文学之星”指导老师获特等奖,其他获相同级别的园丁奖。

3.组织奖评选办法:按各县(市、区)、学校组织学生参赛人数评选。

4.团体奖评选办法:按各县(市、区)、学校学生获奖人数评选。

二、奖励办法

1.“少年文学之星”奖

(1)发给奖杯、证书、奖金(1000元)。

(2)《少年文学之星》杂志专版做人物介绍。

(3)与中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面对面交流学习。

(4)成为浙江省少年文学分会签约作家。

2.小学组特别组织奖和团体特等奖将在《少年文学之星》杂志上整版介绍及宣传。

3.其他获奖学生、老师及组织奖、团体奖单位均发给由浙江省教育学会、浙江省少年文学分会联合盖章颁发的获奖证书或奖牌。

4.好作品和获奖佳作将在《少年文学之星》杂志选登,比赛结束后由专家点评结集正式出版。

5.大赛结束后,酌情在杭州或与各市教育局(教研室)、作协联合举行颁奖大会。



附件2


“明视康杯”第十一届浙江省少年文学之星

征文比赛组委会名单


主  任:

张绪培  浙江省教育学会会长

麦  家  浙江省作家协会主席

委  员(按姓氏笔画为序):

方卫平  浙江师范大学儿童文学研究所所长、教授

方红峰  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

王忠义  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

任学宝  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主任

冰  波  著名儿童文学家、省作协少年文学分会副会长

孙建江  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原副总编辑

朱永祥  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

汤  汤  著名儿童文学家、浙江省作家协会副主席

柯孔标  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副主任

胡  勤  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中学语文教研员

钟求是  《江南》杂志社社长、主编

夏  烈  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院长

晁  永  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校园文化建设专项基金秘书长

海  飞  浙江文学院副院长

滕春友  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副主任

秘书处:

张继宝  浙江省作家协会少年文学分会副秘书长

宣  妙  浙江省作家协会少年文学分会副秘书长